一、指导思想
依据浦口区教育局相关文件精神,努力打造一支“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的高素质教师队伍,把学校优秀的教师真正遴选出来,经学校党政工联席会议研究决定,制定《浦口区石桥中学优秀教育工作者及“区优秀教育工作者”评选方案》。
二、评选范围
在职在岗教师
三、评选条件
牢固树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想信念,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牢固树立终身学习理念,加强学习,拓宽视野,更新知识,不断提高业务能力和教育教学质量;牢固树立改革创新意识,踊跃投身教育创新实践。
1.全面贯彻教育方针,积极实施素质教育,热爱、尊重学生,关心学生全面成长;品德高尚,公正廉洁,教书育人,为人师表;不从事有偿家教。
2.认真完成教育教学任务,教学任务饱满,教学水平高,教学效果好,不从事有偿家教活动,在推进教育教学改革、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方面成绩显著。
3.紧密结合教育教学实际进行教育教学研究和教育科学研究,科研能力强,学术水平高,取得具有科学性、创造性和推广价值的成果,或在区级(含区级)以上科研课题研究中取得较好成绩。
4.在学校管理、服务和学校建设方面有突出贡献。
5.须有5年及以上教学经历。近3年来考核为称职(合格)以上等次。
近四年已获得区优秀教育工作者,除有突出成绩外,原则上不参加学校“区优秀教育工作者”人选推荐。
四、评选名额
校优秀教育工作者:15名
浦口区优秀教育工作者:2名
五、评选办法
评选工作遵循“民主公开,自下而上,好中选优”的原则,严格按以下程序进行。
1、教研组长组织教研组内各教师述职,根据德能勤绩进行民主推荐。
2、名额分配如下:
语文 |
数学 |
英语 |
物理 |
化学 |
3 |
3 |
3 |
2 |
1 |
政治 |
历史 |
地理生物 |
音体美 |
综合组 |
2 |
1 |
3 |
2 |
3 |
3、对各组推荐的优秀教育工作者候选人在本校全体教职工中进行民意测评,多数赞成方能入围校优及区优。
4、学校考核小组经研究决定确定校优及区优人选,并在本校公示。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区教育局。
六、学校考核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雍太华、黄继文
副组长:严家飞、杨瑞祥、王飞
成 员:卜英武、金登峰、陈有法、陈广静、陈志清、曹红波